手机扫码,微信咨询!
,伽马射线检测仪,伽马射线测量仪,伽马射线探测仪,伽马射线探测装置,伽马射线监测仪器   
电话热线: 86-021-69515711
传真热线: 86-021-69515711

    电磁辐射那些事

    2016/8/12 11:26:11

    编者按 继上期《标准是什么 快到碗里来》的报道后,本报收到了多方的反馈,有行业专家和企业代表纷纷表示,科学详尽的报道有利于公众正确地认识电磁辐射,对于国家是否制定、怎样制定相关标准也将提供更多思考和借鉴。

    公众对一些事件的恐慌和猜测源自对事实不甚了解,比如被妖魔化了的PX问题,不仅阻碍了行业发展,在国际上亦损害了国家形象。在引导公众树立个体防护观念时,建立科学理性的认知体系应是前提。

    本期内容得到了总后勤部军需装备研究所的大力支持,提供了电磁辐射的相关概念、国内外标准、公众暴露限值等权威内容,为我们科学、系统、全方位地解读这方面知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事实依据。

    电磁波强度是否超标?公众生活环境是否安全?

    看公众暴露限值如何界定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装备研究所 教授级高工 施楣梧

    有关电磁辐射安全的大量文献中,偏于普及性的科普文章多采用文字叙述的方式提出电磁辐射的危害性,且相互引用,基本上形成固定的说法,即电磁辐射如何危险、对人体损伤如何严重;而偏于研究性的论文,虽然也认为电磁辐射会有危害,在不注意环保的前提下还可能逐渐严重,但给出的实测数据多数表明,目前公众环境的电磁场多不超标。

    电磁场对人体的危害是存在的,作用机理包括热效应、非热效应和积累效应。但电磁场对人体的损伤需要达到较高的场强,方可对人体造成危害。因为从能量的角度看,电磁波所携带的能量还远不如阳光,虽然阳光暴晒过度也会把人晒伤,但适量晒太阳是有益的。同样,在低于暴露限值的条件下,电磁辐射不会对人体造成损伤,并且会起到理疗作用。目前很多医疗设备就是采用电磁波辐照的方法进行理疗的,并在一定条件下、针对一定的病症,有很好的疗效。

    暴露限值是目前普遍认为比较科学地界定电磁波的强度是否超标的一个界限。暴露限值分职业人员(作业场所)的暴露限值和公众(生活区)的暴露限值两种,显然前者会取较大的值,因为工作需要,职业人员在工作时不得不承受较多的辐照,会承受一些损伤,但这种程度的损伤是可以通过休息或其他辅助措施来恢复的;普通公众是不应受到损伤的,所以暴露限值的取值更低。

    公众的概念已经包括了孕妇、胎儿、婴儿、幼儿、儿童以及老人,这些群体的暴露限值只有一个,没有针对孕妇或婴儿有另外一个标准等级的防护要求。

    暴露限值这个词,包含两个含义。一是暴露而不是辐照(是暴露限值而不是辐照限值)。因为一说起辐照,就给人以受核辐射、受放射性物质辐照那样的联想,给人以危险的感觉;而暴露,就如同暴露在阳光之中,是比较安全的一种受照——如同受到阳光的照射。这是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提出的一种先进的理念;另一层含义是指在不知道是否有辐射伤害存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公众的生活环境中允许存在的最高电磁辐射强度。这就是环保部门在审批各种涉及电磁辐射的建设项目时的控制依据,或者说是在发现有辐射源超标泄漏时,需要修复后达到的基本要求。

    从另一种角度来区分,暴露限值还包括针对连续波而言的暴露限值及针对脉冲波而言的暴露限值。显然,连续波是一直达到某一强度的电磁波,而脉冲波是间断的,从能量角度看,相同能量的脉冲波有更高的峰值电位,故脉冲波的暴露限值应该低于连续波。

    但对于公众而言,基本上不存在脉冲波对人体的照射,一般电磁辐射源均为连续波。因此对于公众,应该以连续波的暴露限值作为界定生活区是否安全的最基本的判断准则。万一有电磁辐射超标,首先应该将辐射源的电磁波泄漏量控制到公众所在区域的电磁场强度低于暴露限值;对于职业人员而言,因工作需要不能将工作区域的电磁场强度控制到子也人员的暴露限值以内时,则需要实施“最后一道防线”,给职工穿电磁辐射防护服,让靠近身体的微小区域的电磁场强度低于职业人员的暴露限值。

    版本最新、归纳了原有多个国军标内容的GJB5313-2004《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提出的暴露限值包含了作业区连续波暴露限值、作用区脉冲波暴露限值及生活区连续波暴露限值和生活区脉冲波暴露限值。其中公众在连续波下的典型值暴露限值为(以电场强度和功率密度为例):

    3MHz~30MHz: 33.77~10.6V/m、3~0.3W/m2; 30MHz~3GHz:10.6V/m、0.3W/m2(=30μW/cm2); 3GHz~30GHz:10.6~19.4V/m、0.3~1W/m2。

    因此,如果不说明频率,对于公众而言,最严格的暴露限值是10.6V/m、0.3W/m2。

    1987~1996年间,我国分别由环保、卫生、广电、工业等主管部门出台了6个包含暴露限值的国家标准,到2001年将上述6个国家标准合并调整成GB××××-2001《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虽然因各方观点差异至今未形成正式版本,但其暴露限值的取值也代表多数研究者的意见。

    不同频率下的电场强度、磁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等暴露限值如下表所示。在未知频率条件下的最小暴露限值为:14V/m、0.036A/m和0.044μT(1T=104G,0.044μT=0.044×10-6T=0.044×10-6×104G=0.44mG)。

    在了解了暴露限值之后,对照测试结果,即可科学客观地了解公众生活场所是否存在电磁污染、及是否会造成对公众(包括老人、孕妇、婴幼儿及胎儿)的损伤。因为暴露限值的含义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辐射伤害存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公众的生活环境中允许存在的最高电磁辐射强度。这就是环保部门在审批各种涉及电磁辐射的建设项目时的控制依据。

    电磁辐射那些事的相关产品:

    ,伽马射线检测仪,伽马射线测量仪,伽马射线探测仪,伽马射线探测装置,伽马射线监测仪器

    上海仁日辐射防护设备有限公司(Shanghai Renri Radiation Protection Equipment Co., Ltd.) 上海仁日科贸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电话:021-69515711 手机:13818065015  传真:021-69515712  Email:market@renri.com.cn

    QQ:1993509414 地址:上海市曹安路1509号福瑞大厦516室 邮编:201824

    沪ICP备09065761号-6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1956号